《我的第一个五年计划(修订版)》(2008-2012)

星期二 2008年12月30日 王佳明 生活 计划   0人
《我的第一个五年计划(修订版)》(2008-2012) 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,实现高品质的生活是我们追求的唯一和终极目标!
第二条,为了为实现高品质的生活提供制度保障,为了实现家庭的繁荣昌盛,制定本五年计划。简称“第一个五年计划”(下文称为“本规划”)。 本规划依据现行普世价值观,联系家庭实际状况、以及个人情况,综合考虑时下社会状态制定。
第三条,本规划对本人的一切社会、个人活动具有纲领性作用。本人的家庭成员,各界友人应依照本规划协助、监督执行。
第四条,本人具有享受本规划准确执行带来成果的权力,本人自主承担应本规划实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!本人的家庭成员、对本规划实施起到建设性作用的各界友人拥有享受连带利益的权利(最终解释权归本人)。

《一五规划(2008-2013)》(2008年七月初六修订版)

星期五 2008年12月26日 王佳明 生活 计划   0人
《一五规划(2008-2013)》(2008年七月初六修订版) 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,为了维护家族的章程,为了保障王氏一脉的繁荣昌盛,为了有利于《联合十年规划》的实施,制定本五年计划(全称《一五规划(2008-2013)》,简称“第一个五年计划”)。
本规划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王氏家规》,联系实际家庭状况、以及个人情况,综合考虑时下社会状态制定。
第二条,本规划对本人的一切社会、个人活动具有纲领性作用。本人的家庭成员,各界友人应依照本规划协助、监督执行。
第三条,本人具有享受本规划准确执行带来成果的权力,本人自主承担应本规划实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!本人的家庭成员、对本规划实施起到建设性作用的各界友人拥有享受连带利益的权利(最终解释权归本人)。

《规划》修正经济、婚姻若干条款

星期三 2008年8月6日 王佳明 生活 计划  经济   0人
《规划》修正经济、婚姻若干条款 对原第七条作出修改:
用一到两年的时间,即在2010年之前,实现月经济纯收入3000元以上;在2013年前,实现月经济纯收入5000元。
对原第八条作出修改:
用三到五年的时间,即在2010年之前,摆脱私营企业控制,实现经济个体的独立。
对原第十一条作出修改:
本着有利于家庭稳定的原则,本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,营造幸福家庭的原则,谋求建立稳定家庭婚姻关系。
《一五规划(2008-2013)》(2008年七月初六版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,为了维护家族的章程,为了保障王氏一脉的繁荣昌盛,为了有利于《联合十年规划》的实施,制定本五年计划(全称《一五规划(2008-2013)》,简称“第一个五年计划”)。
本规划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王氏家规》,联系实际家庭状况、以及个人情况,综合考虑时下社会状态制定。
第二条,本规划对本人的一切社会、个人活动具有纲领性作用。本人的家庭成员,各界友人应依照本规划协助、监督执行。